最近,156位业内人士联名抵制郭敬明于正的消息热度不断高涨,无论是微博评论区大家的唇枪舌战,亦或是两位抵制者的沉默回应,都让抄袭这个话题再次推到了众人的视线当中。
156位业内人士联名签名抵制郭敬明于正
近些年来,在每个行业群体中,抄袭一直屡见不鲜,俨然成为了一块顽疾,久治不愈。这其中尤以学术界、文学界和艺术圈为重灾之区。
与学术界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的明确准则不同,文学界和艺术圈的抄袭判定则显得“艰难”许多,不同时间、空间、语境里,同一件作品、同一个样式如果被不同艺术家或者作者使用,其所承担的文化角色和功能都各不相同。这就在无形之中导致了创作者在维权上的不易,也给予了部分剽窃者肆无忌惮的理由——我的作品与你无关,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这就由此牵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破解“抄袭”?
01
创造永远是第一价值判断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或许应该先要理清三大概念,即抄袭、借鉴和致敬。当你将这三者揣摩透彻,你就会明白所谓的“清白”归根结底只是抄袭者的无理诡辩,只要抄袭,完全有据可究,有理可依。
小编曾经在网络上看到有人这样戏虐的调侃三者之间的关系——自己有货,自己有点货,自己没货。诚然这样的暴力粗解有失妥当,但是细一咂摸,似乎又有那么点意思。
抄袭的成品通常与原作相似度极高,毫无个人风格可言;借鉴则是在原来的作品基础上进行了自己的创新和推演,使自己的作品可以打上明显的有别于原作品的特征标记;而致敬这个词汇,似乎常常被人diss和误解,很多人长篇大段的引用或者仿写原作,当被人对质的时候,就声称“我只是致敬”,其实殊不知真正的致敬会有熟悉感,但绝不会是前作的翻版,即使是去掉致敬的那部分,也依然会是一个完整的作品。
不过很多时候,在文学和艺术领域,借鉴和致敬常常相互依存。举几个简单的例子。
画家米勒大家一定不陌生吧?这位现实主义的画家常常以农民种植的各个形象作画,作品《播种者》就是其代表作之一。
米勒《播种者》
一位十分崇敬米勒的画家曾借鉴过这幅画创作出了《夕阳下的播种者》。但不同于米勒淳朴亲切的写实画风,这个画作中的用色与笔触大胆、奔放,有着鲜明的个人特色。这位画家就是我们现在熟知的梵高。通过此画,梵高不仅表达了对米勒的喜爱,也赋予了作品更多样化的情感表达。
梵高,《夕阳下的播种者》
而且作为米勒的迷弟,梵高还临摹致敬过米勒的其他作品。
米勒《收割者》左;梵高《收割者(摹米勒)》右
米勒《午休》左;梵高《午休(摹米勒)》右
米勒还曾画过另一副名作《晚祷》。在这个画面里,米勒专注于这对农民夫妇在劳作过程中听到了教堂的钟声,停下来进行短暂的休息并进行祈祷的场景。超现实主义的画家达利受到触动,在1932年和1933年也分别创作了两幅油画,向米勒的《晚祷》致敬。
米勒,《晚祷》
《晚祷》,约1932年,达利
《晚祷》,约1933年,达利
由此不难看出,无论是借鉴还是致敬,都是在吸收原作的养分之后,继续内化、调整、升华、混搭,这中间的过程并非一朝一夕就能促就,绝不像抄袭者那般只需动动手指开启复制黏贴模式就能一劳永逸。
02
抄袭惯用哪些手法?
在解释清楚这三者之前的联系之后,我们不妨再来深究下抄袭背后的惯用手法。
每一个优秀的作品都是一个非常独立的整体,抄袭者会通过巧妙的肢解其他作品并且用华丽的辞藻加以串联,创作出甚至比原作更有“质量”的作品,乍一看似乎受到了更多的瞩目,但是再一仔细探入,你就会发现情节设置的空洞堆砌,整体结构的不伦不类,那种开头引人入胜的惊艳感立马就会被打回原形变得乏味无趣。这就像小编开头所提到的于正和郭敬明事件一样,他们的行为被暴露,除了原作本身就有庞大的受众群能够一眼识别之外,其本身混乱的内核逻辑和东拼西凑下导致的文笔落差,也成为了他们最大的抄袭佐证。
不过有些抄袭者则“高明”了许多,懂得取长补短。自己创作功底深厚,但偏偏在构思上一塌糊涂,那么他们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去改写现有的元素。有些抄袭者具备了出众的想象力,但是功底一般,那么在涉及到一些具体的描绘时就需要照搬别人的线条处理或文字段落。
更有甚者,深知名人大师仰慕者众多,于是就选择抄袭无名之辈规避利益风险。这样的一种串联模式,由表及里,整体弥补了小编上一段所说的不连贯的弊端,也让作品看起来更为精致,但是互联网时代,让一切信息变得更加透明,这种靠打信息差的手法也越来越容易被识破。
2019年2月底,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通过比利时电视台曝光称中国艺术家叶永青长期“抄袭”其作品,并列举出一系列叶永青抄袭其绘画作品的证据。
图左为比利时艺术家西尔万的作品,1989
图右为叶永青的作品,1995
左:比利时艺术家西尔万的作品,1990
右:叶永青的作品,1994
03
不断研发新式“武器”
以艺术行业为例,假如抄袭行径不加以制止,不仅削减艺术品的文化价值,更是让其商业和金融价值受挫。最严重的是冲垮艺术品衍生市场、基金倒闭、信托倒闭,很难建立起成熟稳定的投资市场。
目前从法律的层面来说,不断完善版权法,是眼下可以完成的重要环节,同时积极拥抱“区块链”等新技术,让抄袭者再难有投机取巧的可能性。
看过《从零到一》的朋友们都会知道,社会进步分为两种:第一种,垂直进步,也称深入进步,是指从0到1的突破;第二种是水平进步,也称广泛进步,指照搬已取得成就的经验,直接从1到N的跨越。任何作品,创造的力量都是远远大过于制造的力量。你可以说制造从某种角度上产生了价值,但是这个价值本身就是以创造为基础,没有了创造,那么谈何去说以后呢?更遑论这种制造是抄袭的产物,更不可取,也更不可能去超越。
只有杜绝抄袭,才能让艺术行业乃至整个文化行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尽管任重道远,但是必须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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